转发教务处《关于组织申报 2024 年度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北阿拉巴马发布时间:2024-05-31浏览次数:44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 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24 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4 年贵州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 2) 工作任务及要求,现启动我校 2024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大创项目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 实践项目三类,在类别上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一)项 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 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 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 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 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 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 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 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各项目组须仔细分析项目情况,选择适合的项目类型,并根 据相应类型填写预期成果。

(二)重点支持项目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 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鼓励引导大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 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设立国家级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项目(以下简称“重点支持项目”)。

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 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 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 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  究、颠覆性原创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仅国家级项目区分项目类别,省级、校级项目均为一般项目。

(三)其他项目

重点支持领域外的项目类型、类别、立项以及各类项目经费 等相关要求参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 号)执行,鼓励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1.本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2.申请者应品学兼优,对科学研究或社会实践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吃苦耐劳、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精神。

3.每个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项目立项可按个人申报,也可按团队申报。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学校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申报立项,团队人数不得超过 7 人,要求分工明确、团结协作。

(二)指导教师

1.每个项目须配备1名指导教师(与企业联合指导时,可配2名指导教师,其中学校和企业各1名)。每位教师每次指导 的项目不超过2项。指导教师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指派或项目研究团队自行聘请。

2.指导教师一般应主持过校级以上科研或教改课题。

3.指导教师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鼓励企业人员及行业专家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导师。

4.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审查项目申请书、合同书, 加强过程指导,审查研究报告和论文等项目成果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方针,督促学生按期结题。

(三)项目研究周期

项目分为一年期、两年期两类期限形式,项目负责人须按期且在毕业前完成结题。

(四)项目成果形式

项目成果由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发表学术论文、专利、 软件著作权、获奖、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 实物产品、设计创作等形式组成。

1.按照项目类型分:

1)创新训练项目: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为必选项。

2)创业训练项目:除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外,还应 提出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模拟运行报告或创业报 告等成果。

3)创业实践项目:除创业训练项目应该具有的成果外, 还应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相关证明文件等成果。

2.按照项目类别分:

1)申报省级以上项目,应至少由 2 种以上成果形式组成,其中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为必选项。

2)申报国家级项目,应在具有 CN 刊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1 篇以上(创业实践项目可不做要求)。

(五)其他要求

1.往年已立项的“SRT 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已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不得用于本次申报。

2.项目立项后,必须按期完成,不得调整项目成员,不得延期或中止项目,因特殊原因确需延期或中止须另行申请。

3.创业实践类项目结题时,团队成员须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创业事务。

4.项目在研期间,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与项目内容相关的学科竞赛,并将项目研究内容及成果用于竞赛作品申报;也可拓展项目研究内容,形成毕业论文(设计)。

三、申报程序

(一)项 目申报

本次申报工作使用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121.229.45.226:81/GZU_PT), 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5-7。

1.学生申报。学生在教师指导下, 自主选择确定研究项目,并在平台上填写申报书, 申报截止时间:2024  6  10 

2.教师审核。指导教师在平台上对学生申报书进行审核;

3.学院专家组审核。各学院对指导教师已审核的项目,在平台上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4.学院管理员审核。学院专家组审核结束后,各学院管理员 须在平台上对项目级别、内容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报学校进行校级项目评审,各院系审核通过的项目数应按立项数量规定执行,各院系审核截止时间:2024  6  14 

5.学校审核。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项目进行评审,遴选优秀项目参加国家级和省级项目评审。

(二)立项数量

    每个学院申报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在校生人数的 1.5%。

(三)经费管理

学校将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各项目资助额度。项目合同书签订后,项目经费将划拨至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经费中, 由学院及指导教师负责监督使用。

四、其它

(一)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本次申报工作, 将项目训练纳入培养方案,开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课程,搭建训练平台,制定保证项目实施的有效机制等。

(二)各单位应为立项项目组提供必要的实验场地、仪器设 备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三)联系人: 曾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88126129。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24 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4 年贵州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3.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使用说明书- 学生

4.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使用说明书- 教师

5.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使用说明书- 学院管理员

 

 

贵州大学教务处 2024  5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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