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2023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 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关于做好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贵大研〔202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工作做到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英语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的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 招生录取组织及工作职责
(一)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处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 制定《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完成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2、 根据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工学学科的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名单,根据考生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3、 组织安排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
4、 成立学科复试小组,确定复试专家组成员名单,监督指导复试专家组工作;
5、 对复试专家组成员及相关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
6、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
7、 负责审核各学科复试专家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8、 其他有关事项。
(二)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学科复试小组
成立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学科复试小组,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三)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录取纪律检查小组
成立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录取纪律检查组(以下简称纪检组)。
纪检小组工作职责:
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对违反招生规定 的复试专家或复试小组,视情况和性质的不同,进行通报批评及其他相关处理;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以及协调处理在复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应急情况。
(四)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巡查工作组
成立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巡查工作组(以下简称巡查组)。
巡查组负责巡查复试前的准备工作、复试过程和复试后资料归档,其在复试工作中的职责:
1、检查复试前的准备工作、复试过程的组织实施、复试后资料归档等是否严格规范;
2、 复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接收有关复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并根据情况进行督办处理;
3、 巡查工作结束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性建议,并将书面总结评价材料送交院研究生科。
(五)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组
复试专家组工作职责:
1、 接受领导小组的业务培训;
2、 复试专家组成员须在复试现场对考生表现进行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
3、 对评分结果和考生作答情况保密。
复试专家组严格执行“三随机” (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 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原则,同一小组面试考官安排在同一场所,不得携带手机进入复试现场,复试全程佩戴工作证件、保持适当距离、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各复试小组可统一安排必要的休息时间。
复试专家组设专职复试秘书,其工作职责为:
1、 负责设置考生候考场所、随机安排考生进入考场、并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2、 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
3、 负责在复试结束后将复试记录、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及复试评分表统一接收送交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专人提交校研究生院研招办。
三、 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院系所代码 | 院系所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 方向 代码 | 研究方向 | 学习形式 | 计划录取人数(含 推免生) | 已推免生人数 |
147 | 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 | 085500 | 机械 | 01 | 工业设计工程 | 全日制 | 30 | 0 |
四、 复试人员确定与复试比例
(一)参加复试考生应同时满足研究生初试成绩:百分制考试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业务课考试单科成绩不低于53分、总成绩不低于263(国家B 线 ) ;
(二)调剂考生一志愿初试总成绩需≥263分,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进入复试;
五、 复试工作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将在报到时通知)
(一)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4月10日(周一) 16点前 | 考生资格审查 | 发送邮箱:ncv39@gzu.edu.cn |
4月10日(周一) 13:00~14:30 | 对参加复试面试的专家及工作人员培训 | 贵州大学西校区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办公大楼(德正楼)301教室 |
4月11日(周二) 9:00~16:30 | 网络面试模拟 | |
4月12日(周三) 8:00~17:30 | 面试 (考生各自选择合适的场所以网络远程的方式参加复试,具体要求参见注意事项) | 面试专家及工作人员于贵州大学西校区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办公大楼(德正楼) 103,107,109,110,111 参加复试工作。 |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以“身份证号码+姓名+电话号码+调剂资格审查”的形式命名邮件。(例如:1234567891111+李某某+13600000000+调剂资格审查.pdf)。于4月10日16点前将组合成一个PDF文档的所有材料发送到邮箱 ncv39@gzu.edu.cn,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初试准考证;
2、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 纸上);
3、 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4、 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 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 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100元/人。
六、 网络面试工作内容、形式和要求
复试工作分为英语能力面试、专业及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
( 一 )英语能力面试
为选拔适应国际教学的优秀人才为导向,根据中外合作办学的宗旨和目标,突出对考生英语应用能力的考查。原则上每名考生英语能力面试时间不少于8分钟。
英语能力面试总分100分。
(二)专业及综合能力面试
以选拔拔尖创新人才为导向,坚持综合评价和以德为先,根据学 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原则上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 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 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及应用能力等方面,内容分为基础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基础测试主要考查学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学生逻辑思维、系统分析、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学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 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专业及综合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其中专业及综合能力面试中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分值为8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分值为20分。
(三)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去体检,体检项目至少包括常规体检、肝功、血常规、胸部拍片等项目,并将体检表于4月20日前邮寄至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教学科研科,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四)复试成绩计算(总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复试英语面试成绩×40%+复试专业及综合能力面试成绩×60%
七、总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录取原则
1、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按照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分类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定、公示。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2、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3、 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 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 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6、 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 、政 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 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 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
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 考生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教学科研科
电子信箱: ncv39@gzu.edu.cn
电话号码:0851-83852497
通讯地址: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教学科研科
十、 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 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贵州大学和贵州 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 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注意事项
1. 由于今年采用“双机位”网络复试,所有参加远程复试考生需要提前按照系统:第一机位:电脑或手机一台,无论电脑还是手机都须安装chrome浏览器、音频视频调试可用。第二机位:手机一台,且一定要装学信网APP、音频视频调试可用。
2.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通过复试平台即“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缴纳100元∕人的复试费用。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十二、其他
本办法由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贵州大学相关规定为准。
附:《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规程》详见网站链接http://gs.gzu.edu.cn/2023/0407/c11835a184921/page.htm
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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